近日一位驾驶员在朋友圈发了一段小视频还附带了炫耀式的语句“酒驾太刺激了 好爽”这什么操作?
看下去,结局引起“舒适”!
4月3日凌晨1时许,桐乡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,称有人酒驾。举报人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涉嫌酒驾者倪某发布的一段文字:“酒驾太刺激了 好爽”,还有一段视频,但这条朋友圈很快就被删除了。 按照举报人提供的姓名、车牌号码,民警通过智慧警务查到倪某的具体信息及行车轨迹。当日凌晨3点多,民警赶到中华路某小区倪某家中。此时,他正在睡觉。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倪某酒精含量为43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经调查,4月2日晚10点多,倪某和两个同学在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路吃夜宵,大家一起喝了啤酒。他本来想找代驾,但是没有找到,便先开车送同学回家,然后回到自己家。对于发微信朋友圈的事他表示记不清了。
倪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、记12分,罚款1500元的处罚。而因其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,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的,机动车驾驶证将直接被依法注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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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嘉兴交警 记者丨袁 帅制作丨吴 悦责编丨时宇杰 凌 晨责审丨孙春雨 如有侵权请及时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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